女開房被劫財色,與猛男銷魂愛愛后財色雙失。在紹興工作的女子小麗(化名),通過“陌陌”手機社交軟件結識了男子王某,兩人相約在酒店開房。次日清晨,王某趁小麗洗澡之際,竟將她的手機、手表和現金洗劫一空。發現自己被劫財又騙色后,小麗慌忙報了警。
女子怎么也沒想到,昨晚跟自己開房銷魂愛愛的猛男竟然是一個小偷。肉體上,給對方占了便宜,自己被“劫色”了。金錢上,女子的蘋果6手機,以及包內手表和現金都被男子給偷走了。女子這次開房,損失巨大,實在痛心。不過,嚴格來說,女子只是被劫財,并不算劫色。為啥?女子與男子開房,是雙方約好的,而且當晚在酒店發生的事情也是自己自愿的。既然如此,又怎么稱得上被劫色呢?作為女人呢,還是自愛一些好,不要隨便上網結識男人,更不要隨便跟男人去開房。還有,防人之心不可無,不要跟一個男人一夜狂歡之后,就放下了戒備,或許對方是一個壞人呢!看,現在這個女子就被劫財了。記者從柯橋區人民法院獲悉,被告人王某的行為已經構成盜竊罪,由于王某當時尚處緩刑期,又犯新罪,法院遂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,并判處罰金9000元,同時,王某需退賠原告小麗損失共計14035元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