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搶購潮過后,隨之而來的就是因質量問題導致的退貨成為熱點。吃的、穿的、用的等似乎都有涉及,這讓人很是不爽。那么在古代,什么假貨在市場上充斥的比較厲害呢?政府又是如何治理的?

真沒想到,上古時期的周朝已經有假冒偽劣商品了,并且政府已經通過立法來打擊了。《禮記·王制》說,“用器不中度,不粥于市;兵車(指為出軍賦的車乘)不中度,不粥于市;布帛精粗不中數、幅度狹不中量,不粥于市;奸色亂正色,不粥于市”,當時的管理制度真叫個先進,如果商品的尺寸、數量、顏色等達不到標準,就按“假冒偽劣”對待,到市場上叫賣是很難的,這讓那些想渾水摸魚的死了那份心思。
這說的只是生活中的用品,要是吃的就更嚴格了,“五谷不時,果實未熟,不粥于市”,這是說假如食品還沒有成熟,是不允許拿出去賣的,既是為防止吃了中毒,也是打擊以次充好、以生當熟的假冒偽劣行為。對于家禽牲畜和海鮮食品也一樣,“禽獸魚鱉不中殺,不粥于市”,意思是還沒有到成熟期的動物,也絕不允許拿到市場上兜售,否則吃了以后會有損健康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