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后芳芳遭到老師的體罰,被用棍子抽打臉部、胳膊、后背等部位,致使芳芳身上留下了很多血印子,心理也受到很大傷害。事發后,芳芳出現害怕生人、厭學、恐懼去學校等不良情緒,本來活潑開朗的性格也變得內向封閉起來,讓芳芳的家人非常擔心。對于芳芳家人所反映的孩子被打一事,記者電話聯系該校辦公室,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不了解此事。
昨日記者從保定市淶水縣教育局紀檢監察室了解到,芳芳的家人已就孩子遭老師體罰一事,向教育局進行了反映。目前,該縣教育局正在對此事進行調查、調解。根據教育部制定的《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》相關規定,對體罰學生的和以侮辱、歧視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,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,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教師警告和記過、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或撤銷職務、開除的處分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