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元璋開創(chuàng)基業(yè),要萬世傳承,需要設(shè)計一種可靠的制度,他參考?xì)v代的作法,格外強調(diào)分封制度。朱元璋在洪武三年的一份詔書中說:“然治天下之道,必建藩屏,上衛(wèi)國家,下安生民。”又說:“眾建藩府,所以廣磐石之安;大封土疆,所以眷親支之厚。”
朱元璋先后三次分封諸子,第一次在洪武三年四月初七。此時朱元璋一共有十個兒子,除了大兒子朱標(biāo),第二子朱樉封為秦王,第三子朱棡封為晉王,第四子朱棣封為燕王,第五子朱橚封為吳王,第六子朱楨封為楚王,第七子朱榑封為齊王,第八子朱梓封為潭王,第九子朱杞封為趙王,第十子朱檀封為魯王,侄孫朱守謙封為靖江王。包括侄孫在內(nèi),一共封了十位親王,每人授以冊寶,每個王府之內(nèi)都設(shè)置了相應(yīng)的官屬。
第二次是洪武十一年正月,分封五位皇子為王。同時改封吳王朱橚為周王。第三次是洪武二十四年四月,封十位皇子為王。
明朝的宗藩制度,皇帝的兒子封為親王,每年食祿一萬石。每位親王都有自己的親王府,設(shè)有王府官員。明朝的慣例,親王出閣,要從翰林院選擇兩位翰林陪伴親王讀書。親王長大以后要離開京城,前往藩國,兩位翰林分別成為王府的左長史、右長史,終身不能再擔(dān)任別的職務(wù),毫無前途可言。所以,明朝的進(jìn)士們,如果想混日子的倒無所謂,如果想做一番大事,就很不愿意擔(dān)任這個沒有前途的職務(wù),哪一個人不幸被選上,如臨大禍,甚至?xí)e家痛哭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